,但是对于这位同盟会的巨头这般表现,他心中说不舒服是不可能的。
接过那文件仔细看了起来,临时约法本就是他借汤化龙之口最先提议的,因此对于这发案却不陌生。唯一令他有些陌生的便是,这后来加入了同盟会跟宋教仁的主张,不看一遍他也说不出什么来。
快速的翻看了一遍,这临时约法共7章69条,与他看过的只有3章31条的初稿相差甚远。这其中他最关心的大都督的定位跟权力正如他之前设定的那样很大,可以任命政务委员、议会、法司,有公布法律、宣战、媾和、统率水陆军、任命文武官员、宣告戒严、赦免等权力,也就是说,只要这约法一出,他这大都督的位子就坐稳了,并确定了对军政府的指挥权。只是,令他皱眉的地方,比如汤化龙之前偷偷知会他的议会等问题,宋教仁果然添加在了约法之中,都督对议会负责,议会有制定法律、审理预决算、议定条约、向政务委员提出条陈,质问或弹劾的权力,竟然凌驾在大都督之上了。而且随时有弹劾大都督的权力。除此之外,宋教仁还添加了一项限制,那便是大都督的任期,规定都督由人民公举,任期3年,连任以一次为限,只有短短的六年。
虽然已经有了准备,不过一看到这文案,他的眉头还是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