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刺后,国民党人掌握的报纸,都以大量篇幅报道宋被刺的经过和各地的强烈反应。对袁世凯、赵秉钧表示强烈声讨。军事解决一时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法律解决只能依旧推行下去,但纵使这样,袁世凯也不肯答应。袁世凯既然已经先于党人打定了开战的注意,自然对南方革命党人采取拖延的手法,他以司法总长许世英拒绝副署为理由,反对成立特别法庭审理宋案。
为此,黄兴以个人名义,致电袁世凯。指出中国司法不独立。稍有常识者皆知,况宋案牵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宋案呈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并说:“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为案中要犯,于此抗颜,似可不必。”但黄兴恰恰忘了,正是国民党天天将《临时约法》挂在口中,给了袁世凯可乘之机,袁世凯的逻辑很明确,我这是按照《临时约法》办事,你不是让我尊重约法吗?怎么事到临头,反而又要我破坏约法?无聊的笔战、口水战打了五六日,始终不见下文。
由于特别法庭在袁的阻挠下不能成立,宋案只得按常规地法律程序,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由于上海审判级别较低,袁世凯方面就可以在法律程序上设置种种障碍。上海地方检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