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会住的。繁华对我而言是次要的,住的舒服对我来说才是重要的,为了住的舒服,繁华对我来说,可有可无。为了挤进繁华的地段而住的不舒心,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子的。
所以与其说是母亲反悔住三里桥的那个房子,不如说是我不想住过去,因为在那个房子里我感到心情压抑。
但更主要的,是一个月四百块钱白白给那个房东了,我眼红并且嫉妒,就好像我损失了什么一样,那种感觉就好像抽我的血一样。
记得给钱之前的时候,房东的老婆笑的跟什么一样,好话连篇。
后来给钱的时候,房东拿出一个本子写着收到房子租金的凭证,但对于母亲来说,母亲得让房东开出租金的□□,结果那房东说出这样的话,他说,开□□可以,但是如果□□掉了,那两百块钱的押金就要不回来了。当我听到这句话,我的脸直接沉下来,这种话只有是见钱眼开的人才能说得出来的。
房租全部给完了,还差一百块钱,母亲说第二天再给,于是我就和母亲回去了。
第二天,反悔的母亲和我一起又来到三里桥那户人家想要回房租,然而可惜,钱给了就无法要回了,当时去要回房租的时候,房东家的孙子头上缠着一个纱布,我和母亲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