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见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两个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个孩子,全都光着脚在街上乱跑。
一天清晨,他们全家都被杀了。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那时,周兴兴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五具尸体,光着身子,衣服被凶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开了,地上的血掺杂着酱油、豆油、碱、洗衣粉。根据法医安中明的验尸报告,死者王有财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两刀,三个孩子是被掐死的。经过解剖化验,他们的胃里有没被消化的猪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财喝过酒,三妮还吃了点瓜子,遇害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谋财害命?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穷得叮当响,常常为一毛钱吵架,为了一个碗的摔碎而大动肝火。
仇杀?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情杀?
看看他们的那两口大黄牙吧,从来没有过一把牙刷到过他们嘴里,有时高兴了他们也会洗一下脸。
对于杀人动机,周兴兴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财家不远处就是医院,他空闲的时候常常去医院收吊针瓶子,现在他和家人的尸体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那太平间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