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供词与勒尔谨如出一辙:改收折色是自王亶望任内开始,他到任后发现收银不合体制,立即下令停止收银,重新按收粮处理,但之后一直无人报捐,无奈之下,只得依旧延续前任的做法。至于每名监生收银五十五两,则是因为考虑到各州县办理捐银数多寡不齐,又担心各州县有短价勒买粮石之事发生,有个统一规定的数额而已。甘肃粮价比较便宜,此数足敷定额。而之所以要将办理捐银交给兰州府专办,是因为其他各省到甘肃捐监的商民通常都是聚集在省城兰州,改归首府更方便报捐。兰州府统一收捐后,会将收银发给各州县,购买粮食补还仓库,再按季申报,道府并加结于上。
乾隆皇帝看到王廷赞的供词后,拍案怒斥:“所供殊不足信。”(《清高宗实录》)特意于六月初十下谕驳斥王廷赞供词,大意是说:甘肃收纳监粮,原本是为了仓储赈济的目的,理当收取本色粮食,怎么能公然定数私收折色,而且此等严重违反朝廷例禁之事从无一字奏闻?如果说甘肃粮价便宜,五十五两银买的粮食已符定额,那么当地必然是收成丰稔,粮源充足,怎么还需要每年赈济呢?如果赈灾是实情,粮食必定昂贵,五十五两银子又怎么能买足所定的粮数?这两者自相矛盾,必有一方是假。
乾隆皇帝此谕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