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同科举人。吴以同与杨乃武相交颇深,知其为人正派,此案必有蹊跷。他将杨乃武的情况告诉了胡雪岩。尤其当胡雪岩得知杨乃武姐杨菊贞正准备二次进京、冒死上告时,深为感动。他派人将杨菊贞接到自己的住处,表示愿尽绵薄之力,资助她上京的全部费用。
    正在这个时候,浙江籍官员翰林院编修夏同善因丁忧期满,准备起程回京。胡雪岩为其饯行时,有意让吴以同作陪,席间趁机说了杨乃武一案的经过。夏同善深为震惊,当即答应要鼎力相助。
    同治十三年(1874)七月,杨乃武妻子詹彩凤带着母家帮工姚士法再次进京告状。到达北京后,二人先去找了夏同善,夏同善暗中指点二人不要再将申诉状交给都察院,而是转交给步军统领衙门。申诉状递进去后,更是被《申报》以《浙江余杭杨氏二次叩阍原呈底稿》为题全文刊登出来。尤其《申报》还进一步地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法律现状,对于中国司法中的秘密审讯、滥用刑罚和官官相护等弊端给予了强烈的抨击。一时间,朝野上下都在谈论杨乃武一案。步军统领衙门倍感压力,便将申诉状上奏慈禧太后和同治皇帝。不久,谕旨下达,要求浙江巡抚与浙江按察使重新复查此案。
    浙江巡抚杨昌浚接到谕令后,为了表示不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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