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秦末有一点难受,哪怕太一很理智,也能理解它们的行为,心中还是感到悲哀。
他想起了旧时代的贫困人类,同样把吃肉当做一件神圣的事。
当然太一以生命得道,自然明白这些都是“天道”运转,自然界适者生存,人吃狼,狼吃人,本质上都是为了生存。
几天后,他们飞临异族圣城。
在圣城,他看到了很多可以自由活动的人类,一开始这让他很诧异。
不过很快他发现,这些人类已经完全被异族洗脑,自认人类是下贱的种族,人类是恶魔,而他们服务异族就是替人类赎罪。
圣城中居住着上百万人类,他们仍为这个城市的发展效劳,只是这片大地上的领袖不再是人类罢了。
红色飞狮带着它走在圣城的大街上。秦末随意打量着街上的场景,发现这里的异族对人类的存在已经不再那么仇恨。
突然,秦末看到了一个特殊的商铺。
在这家商铺的店门外,一只老袋鼠叼着一根烟斗,脖子上挂着被血染成黑色的皮衣,手握着屠刀正在当街宰杀一个男性人类。
它的动作很熟练。眼中散发着一种收获喜悦的光芒。
秦末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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