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30名,总共80名孩子。
买孩子的同时,他开始让人到处张榜招人,写明了是要招护院家丁。
清朝的护院家丁不是家奴,这些护院家丁更像是长工,也就是他们实际上是自由身,但受雇于雇主而已,也就是说,他们跟雇主签订的是雇佣合同,不是卖身契,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接受程度就高很多。
这榜文一贴,立刻就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因为这榜文的待遇实在太好了。
榜文上写了,只要肯跟李永吉签订长期雇佣合同,那么在包吃包住包穿衣的基础上,再每月给2两银子,同时武器装备也是李永吉负责。可以说你人只要肯来,肯签长期合同,并严格遵守纪律,也就是家规,那么就什么都不用操心。
这榜文一贴,那效果是立竿见影,很多青壮都来应征当乡勇。
没办法,实在是那2两银子太刺激人了,如今绿营兵的待遇也不过是一个月给一两三钱银子,还经常发不全,一年下来平均每个月能有一两银子进账就烧高香了,更不用这里还说包吃包住包穿衣,且还是危险程度很低的护院了。
来应征的人多了,李永吉的选择余地也就多了,他开始按照三个硬性标准来选。
首先是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