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中小自耕农甚至佃农的吸引力是十分强大的,阻碍这个政策推行的顶多是一些大地主,这少部分人本来就保守固执,政治倾向更倾向于清政府,他们如果反对,强行除掉也有好处,而大家也基本是喜闻乐见。
本来李永吉自己就可以搞,毕竟他又不缺钱,他之所以还搞成股份制,其实主要目的是拉更多人进来,搞成一个利益联盟。这样一来,他就能拉拢到更多的既得利益者,到时候万一有什么怨恨,也有更多人去分担,当然了,这么做也更加省钱。
正是为了增加农兴公司的吸引力,再加上高产水稻种植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技术员去指导生产,所以李永吉才决定暂时只给农兴集团种,并种植一百万亩高产杂交稻。
等以后这种农业公司的规模化种植制度成熟,种植高产水稻技术也比较成熟之后,他才会更大规模的推广高产杂交水稻还有农业公司制度。
也就是说,这种农业公司化的大规模种植,不是今后唯一的农业制度,那只是一种制度罢了,其他像地主制种植还会继续保留,只不过会规定一个最高地租,实行低租制,而且其他地主也可以种植高产作物。
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保证土地私有制的实行,李永吉没打算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