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水搭桥,见房拆房,见坟填坟。
虽然也有补偿款,但补偿款的数目是不同的,通常是根据当地的财政能力以及被强拆户的经济情况来进行补助。
而且。很多地方,特别是遇到祖坟的情况,那是给多少钱也不搬的。
本来类似这种事情需要好好的协商解决,问题其实也不算大,可就因为官员负责制以及行政命令限时制的催逼,加上中华帝国新政府官员大都是商人小吏等投机分子,又仗着警察的撑腰,只顾着上司命令,从来不管下面死活。所欲遇到这种事情都是直接动手强拆。
可想而知,这种拆屋填坟的举动,必然会引来淳朴民众的反抗,而一旦发生反抗行为。根据帝国政府的规定,那就是根据事情的性质以及影响不同,把反抗评定为冲突或者造反。
简单说,就是反抗规模小。暴力抗法的村民人数少,抵抗小,那惩罚力度就小。反抗规模大,村民抵抗力度大,那惩罚力度就大。
惩罚力度都是以法律的形势分级,最低一级叫官民冲突,一般是先进行调解,劝说,这个调解期有时间限制,如果调解期间劝说不成功,那就根据情况修改政令或者强制执行,但通常是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把闹事分子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