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奴婢的中华帝国子民,自命令发布之日起,就全部成为自由民,原先的人身依附性质的主奴关系,自动变更为雇佣性质的主仆关系,实行新的雇佣关系保护法。
简单点说,就是中华帝国所有的奴婢也好,下等人也好,都成为自由民了,原主人跟你只能是雇佣关系,双方都要受到雇佣法的保护,原主人不能随意买卖原来的奴婢,原来的奴婢也享受所有自由民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换言之,原先的奴婢废除了奴婢跟主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变更为主仆之间的雇佣关系,虽然可能实质上没有太大变化,但约束关系相对而言变的更加松散。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解放劳动力,让更多的劳动力可以自由迁徙,不再把劳动力固定在地主与土地上,方便人口的迁徙,为将来的移民政策扫除障碍。
至于这样会不会降低皇帝的权威以及引起地主的反抗,从而引起动荡?这倒不会,因为中国的情况跟美国还有俄国都不同,虽然也有奴籍,但民间的奴婢数量相对较少,还是以自由民居多,且因为社会动荡的因素,主奴之间的约束并不严重,现在搞这一套,不过是给奴婢阶层正了个名分而已。
当然,这样的政策肯定也会引起一些地主的不满,尤其是大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