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听说了孟菲斯的部队有了异动之后,他敏锐的感觉到,事情似乎正在向更加糟糕的情况滑去,再不走的话,很可能就真的走不了了。
因此,此时的詹姆斯。麦克弗森,也算在险恶的环境下迅速成长起来,尤其是面对生死存亡的时候,已经不打算完全听从白宫的命令了。
毕竟,白宫的命令是让他继续固守待援,可他自己却很清楚。以纳什维尔如今的物资储备,尤其是粮食储备,他连一周都坚持不了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詹姆斯。麦克弗森掌握的军粮早已见底了,他都是靠打白条,用向当地百姓收购粮食的方法继续维持军队的开销,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要面对那么多议院市长之类的本地官僚的原因。
然而,此时的纳什维尔市民根本就达不到那种为了大我牺牲小我的思想境界,加上当地有实力的官僚跟商人大都与南北双方都盘根错节,自信就算投降也不会有太大损失,自然不乐意跟詹姆斯。麦克弗森一起死。
过去。因为詹姆斯。麦克弗森手里有兵,大家还算给他点面子,收了他的白条,给他一点粮食,可现在明眼人都看出来了,局势越来越不利,粮食也已经运不进来了,所以就算不囤积居奇,为了活命。这些还有存粮的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