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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孙向兵离开史密斯兰之后的第七天,伯恩赛德带领的联邦军新弗吉尼亚军团终于来到了史密斯兰以东的五公里处,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这已经是攻击前线了。
七天的时间看似很长,但考虑到李永吉得到消息的时候,双方相距足足有两百公里,加上又是冰天雪地,部队规模又大,因此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新弗吉尼亚军团能在七天之内行军近两百公里,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如果光看行军速度,这支军队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之为精锐。
要知道,南北战争期间,联邦军的标准要求是,步兵行军能达到日行三十公里,但那个标准是正常天气下的正常路面行军,考虑到这里的部队规模更大,重装备很多,加上雪地路滑,天气也不好,能在七天内走两百公里赶到这里,真的是相当难得,至少就目前来说,换了其他的联邦军部队过来,恐怕也不会比这个结果更好了。
其实,新弗吉尼亚军团之所以能在七天之内赶过来,完全是因为这支部队士气高涨的缘故,而之所以能士气高涨,除了跟伯恩赛德的鼓动有关外,也跟这支士兵的组成有关。
前面说了,新弗吉尼亚军团,是林肯总统特意成立的一支模范部队,人员组成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