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伯恩赛德的这个想法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历史上,武器低劣的一方要想战胜武器先进的一方,的确要付出更大的牺牲。说白了就是一个兑换比,用人命来拼对方的火器消耗,谁先承受不住,谁就失败。
理论上说。三十万人的一个军团,如果发狠了不要命的往前冲锋,是足够碾压两万来人的中**队的,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三十万人真的都不要命了,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情绪,不被一开始注定的巨大牺牲吓到。
在这之前。伯恩赛德对自己的部队是没有信心的,他认为面对上万人的中**队,自己要想冲上去跟对方肉搏,至少要付出上万人的伤亡,而一旦有这么多伤亡,部队恐怕就要崩溃了,根本无法继续跟对方肉搏作战下去,所以他一开始明明来到了史密斯兰,却一直克制自己,拼命约束部队,不让部队轻易出击。
尤其是当那次侦察部队的接触战过后,自己一个营的骑兵部队,居然被对方不到一个排的部队打崩溃,这就更加剧了他的想法,那就是不能跟中国人正面作战,至少不能打野战。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伯恩赛德发现中国人的机动力太强了,有那么强的机动力,实际上就是一支火力强大的骑兵,一旦自己付出巨大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