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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很多时候比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简单粗暴,尤其是殖民高峰的十九世纪,根本没什么脉脉温情,也没什么仁义道德,不管是和平还是战争,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自身实力的基础上
正所谓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没有外交,这个道理放在古今中外都是一样一样的,要想不挨打,那就得硬气,必须让大家都知道你不好惹,惹不起,那才能赢得尊重与和平。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很大程度上不能怪那些签约的谈判代表,毕竟在国家层面上,他们自己是说了不算的,终究还要听当政者的意思,那些签字的外交官,真的只是推出去吸引火力的倒霉蛋而已。
所以说,弱国的外交官,很多时候也是很有勇气的,因为他们大都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招人恨的,可他们却无可奈何,只能痛苦的扮演自己的角色,完成自己的任务,为自己的国家赢得一线缓冲的时机。
说白了,就算是签署了不平等条约,也是一种国家之间实力碰撞的结果,侧面说明了强国有心无力,不能一口气吃掉你,你也还有一定的抵抗能力,否则的话,那还签什么不平等条约?直接连皮带骨一口吞掉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