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妙,就让出华盛顿,退守匹兹堡,继续依托匹兹堡来跟对方拼命。
所以说,一旦匹兹堡被中国人打掉,那美国就失去了再战的能力,迎接的就只能是失败。
这样看来,美利坚合众国虽然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可实际上却并不难征服,只要打掉几个重要城市,消灭掉他们的战争潜力,基本也就失去了抵抗能力。
说白了,美国虽然已经是个近代的工业国了,但因为是个开放性的联邦制移民国家,内部民众的种族成分复杂,并非是一个单一民族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所以没有什么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拥有的只是爱国心罢了,但就算是那份爱国心,老实说也并不强烈。
说白了,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向心力并不强,他们的制度虽然能更方便的融合其他民族与文化,但面对外来侵略,也同样显得有些疲软,属于适合进取,但防守韧性不足的文明。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美国的这一特色其实已经表露无疑,比如在对英国的两次战争,也就是独立战争跟第二次独立战争中,美国虽然都是最后的赢家,其实认真算起来,只能说是美国的国运亨通,运气爆棚,并非是自己能打。
比如第一次的独立战争中,华盛顿领导的大陆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