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时空走私1859 > 正文 第四二一章 先打一下看看
军一千公里,且还取得五次战争胜利的壮举。

    换言之,对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这六十来公里的路程,三天之内抵达根本不是事儿,但问题是,那是指人数少的时候,人数一旦超过三万,情况就完全不同,行军速度会大大下降,超过五万,速度又会有所降低。要是超过十万,那就更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是脑门一拍就能做出行军决定的。

    别的不说,光一个公路可容纳的通行数量就不可能让三十万人靠走路的方式,在三天内跑六十公里的。

    为了兼顾稳妥与速度,杰克逊特意把部队分成了多股部队,三十万人总共分成十个纵队,每个纵队三万人,以纵队为单位,一节一节的向前推进。

    而在这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突袭首都的突然性,给对方造成强大的心理压迫,杰克逊专门组建了一支三万人的快速纵队,也叫马车纵队。

    顾名思义,快速纵队,或者说马车纵队,就是指部队的行军方式是用马车,既不是靠两条腿走路,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骑兵或者骑马步兵。而是指不管是拉人还是拉装备,全部使用马拉的四**篷车。

    实际上,马车在军队中的利用,早就不是新鲜事了。不管是欧洲还是亚洲、美洲,大部队行军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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