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支中国远征军的战斗力根本就是变态一般,联邦军与其作战,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被屠杀。
中国远征军第一次登场,是一场登陆战,直接灭了新奥尔良的联邦军海军,然后把当地的联邦军陆军全歼,基本没有一个能跑出去的。
第二次,中国人顺着密西西比河北上,直接抵达维克斯堡外围,用偷袭的方式全歼了在当地执行炮击命令的联邦军铁甲舰队,又一次过把围困维克斯堡城的格兰特军团在野战中全部歼灭。
可以这么说,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别说林肯,就连米德也是不信的,毕竟格兰特带领的军队不是个小数目,又大都是正规军,经过了多次战斗,具备丰富的作战经验,所以就算是失败,也不会被人全歼,就算是全歼,也不可能时间那么短。
然而很快的,孟菲斯附近的部队也被中国人全歼了,然后纳什维尔的部队,史密斯兰的部队……这一支支的联邦军精锐军团的覆灭,让哪怕最保守的人也不得不接受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人的军队至少在战斗力方面,已经全面凌驾于联邦军之上了,大家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部队。
真要比较的话,米德认为己方的联邦军队就好像那些最原始的,还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印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