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吗?”
阮柳可劲儿地搓着衣角,眼睛忽闪忽闪着盯着唐欢看。
自从躲着苏亦凌之后,这个软包子就粘着粘着唐欢走。
生怕会有一天会连阿欢都嫌弃她。
于是拼命想让自己稍微有用一点,让阿欢喜欢自己,不会因为其他的朋友就忽略掉她。
苏亦凌这般的天之骄子,可能永远都无法理会这种连朋友都要费心去讨好的可怜虫吧,毕竟他素来都是众星捧月,又怎能体会得到这种卑微。
阮柳思前想后。
发现阿欢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就是特别喜欢吃。
如果她要是会做很多很多好吃的,别人都不会做的话……
阿欢应该就会一直跟她做朋友!
事实证明,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一根筋的人拼了命想去做一件事的时候,会比常人更加专注!
阮柳之前拼了命想做的事情,就是靠近苏亦凌。
而现在拼了命想做的事情,就是学会做吃的!
学会做各种各样好吃的!
做阿欢喜欢吃的东西!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悄悄躲在家里的厨房里做吃的东西。
最开始的时候,阮母还不知道,结果这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