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警察从受害者的脚腕那里发现了一个比正常人手掌要稍微小一些的手掌印,准确地说应该是握痕,令警察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这握痕会这么明显,地很滑,根本不需要大的力气就可以把一个人抽倒,如果有人加害,怎么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只是在那个握痕上面,警察也没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包括指纹之类的东西,甚至可以说,那就像是烙出来的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纹路,也米有任何线状的残留,哪怕是戴着普通的手套,上面有一些颗粒或者纹路什么的也都会留下,可是这个手印痕迹就像是一张纸贴上去印出来的。
既然找不到任何的线索,也找不到凶手,警察就只能判定是意外死亡,不管是什么原因,根本就无迹可寻,至于那个脚腕上的印记,警察只能解释说是碰巧摔出了那么个类似于手掌的印,直接安排教官打电话给那个人的家里,让他们去警察局交流详细的事宜。
一件命案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大家都回到了宿舍里面,没有人愿意再去洗刷间洗漱了,可是这才是第三天,还有四天的时间在等待着他们,而且理论上来说,这两天会一天比一天热,也就预示着身上的汗会一天比一天多,不能洗澡也就忍了,不能洗脸又要怎么办?
林康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