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盖棺定论’是依据史实的,非是虚假。
因为《明史》的两大贡献人万斯同和王鸿绪,都是治史良才,秉承黄宗羲的衣钵,注重历史事实。而康熙、乾隆时期政治氛围特别紧张,文字狱搞的特别残酷,动辄就会有人因为文字狱事件而被满门抄斩,这时候的史书编修们没有必要为一个前朝的董其昌去走极端,犯政治上的错误。况且董其昌在清朝文字狱时期也是满清统治者所打击的对象,他关于“奴酋好杀,辽之怨恨上通于天”的言论令历代清帝大为光火,他为同年袁可立所亲笔撰文书写数万字的《节寰袁公行状》四册,因为有多处所谓“诋斥满洲语句”的地方而遭到禁毁。因为袁可立、毛文龙等人因为长于明末建州兵事而成为清朝官方所需要刻意回避的对象。清朝为董其昌粉饰作美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明史》对董其昌的评价是忠于史实的。
再有,董其昌所担任的最高职务,是南京礼部尚书。永乐帝迁都北京后,在陪都南京做礼部尚书和在北京做礼部尚书是完全不一样的,董其昌也算不上什么特大的实权派高官,单凭这一点来证明董其昌权势熏天,根本站不住脚。他的这点浮职虚位的权力无法达到如王振、汪直、魏忠贤那样能鱼肉官吏百姓的能力,揭帖所说董其昌“险如卢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