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死了。我爸娶了后妈。后妈一年后生了弟弟,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这有了后妈就有后爸,所以小时候经常挨揍,被后妈挤兑,我十一二岁就出来自己混。那么小能干什么啊,掏过垃圾桶,要过饭,被人揍过,伤口好了,有个老头教我偷东西,至少能有一门手艺不至于饿肚子。
被警察抓住了,也太小,就送到哪家孤儿院,院长对我挺好的,我在哪里过了几天吃饱穿暖的日子,然后我就被送回家,我爸知道我偷东西,后妈在一边添油加醋的,我就又被打了一顿,打得挺狠的,我跑了,发誓再也不回去了。
这就东逛西逛,偷东西,有钱了呢,我就来这里,我长大了,面相也变了,在带着个帽子,大概这里孩子来去得多,院长也没有认出我。我也不敢说这钱是我偷的。有钱就供养孤儿,没钱了我就去偷,然后被抓,被关进监狱,被掰断手指,跟了彪哥,这人,也就人模狗样的活着了。
我一直没家,也没负担也没牵挂,最让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孤儿院。就这么着呗,当初我没饿死,院长收留我,给我温暖,那我也不能丢下他们不管。”
谁都不是天生的犯人,总有各种原因,是,虽然客观上的原因不是犯法的借口,但是,法律上的不健全,虐待儿童国内只给与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