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女子跟一起重案有联系,希望他能配合。
这警官证起了作用,他一听我俩是警察,态度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按他的介绍,这女子隔三差五就来一次,还爱坐在包间里上网,刚才她也来过,不过已经走了。
我听完有种想跺脚的冲动,心说我俩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一步,不然今晚不就能抓到她了么?而且钩舌罗刹肯定知道我们在找她,弄不好今晚以后,她都不敢来酒吧了。
那酒吧老板看我俩都皱着眉,他又笑了,我发现他很爱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职业病,他告诉我们,“这女子有次喝醉了,还是他送回家的,他知道这女子住在哪。”
这无疑又给了我俩一丝希望,我问他能不能现在带我们去那女子家。
酒吧老板说没问题,还说帮助警察破案也是公民的一种义务。
这老板在我心里的地位又提升了一大截,我客气的说了声谢谢,这就站起身要跟他一起走。
可邪门了,我刚一起来,脑袋有点迷糊,就跟喝懵了似的,我想咬牙挺着试着走几步,但不行,我看地面都认不准距离了,刚一脚踩上去,差点踩秃噜了。
杜兴凑过来扶着我问咋了,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但酒店老板给我们一个说法,他说有些人是有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