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号叫金匠,因为他在水北县城一家金货铺里学过相公。但他长得五大三粗,黑不愣腾,生就一个粗人,干不了细活,倒是对摇耧撒种、赶车喂牛、扬场放耙极其着迷,颇具灵性,一点即会,无师自通。17岁时,他把一只戒指做坏了,掌柜的就骂他:“笨鳖!学3年了,连个圈儿都捏不圆!滚吧!”他一气之下,就滚回家了,再逼也不学金匠了。干啥?当长工。于是,在谷屯的几百亩龙窝地里,就像热灰里的苦虫一样忙碌着一个最年轻的长工。
现在就说说他是如何由长工变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后人们对地主的认识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台化、妖魔化了的。从字义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称为地主。而旧社会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无一分、椽无一根的人家是极少极少的。所以,旧社会在怪屯人们的话语中,没有地主这个词,他们称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财,叫财主,或主家;大财主叫大主家。
谷屯有个大主家,叫谷兴泰。
谷兴泰家有三顷半地,虽然不能与平地上几十顷、几百顷、甚至挂千顷牌的大主家相比,但在水北山里,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他用了4家佃户。
这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