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跟林墨一样,喜欢吃鱼,尤其喜欢吃鱼头。他年纪小,难免有几分玩心,蹲在盆子旁边,撸起袖子不断拨弄两条大鱼,被溅了一身水才肯作罢。
转个身,突然想起正事来。
他忙跑回屋里,小心翼翼将一个软软的小东西抱到林墨面前,甜笑着邀功:“哥,哥,快看,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
“你从哪儿弄来的?”林墨看着他怀里的小奶狗开心的问道。这不过是一条最普通不过的灰色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土狗在乡下非常常见,再往前五六年的时候,卖的特别贵,一条小狗崽能卖二三十块钱,大约是受了那会儿的影响,现在青桐村里土狗泛滥成灾,送人都没人要,常常有人把家里刚出生的小狗崽整窝丢掉,令这些小狗活活冻饿致死。
林墨一直很喜欢狗,可却总没有机会养狗,现在突然收到这么一个小小软软的家伙,高兴坏了。土狗长大虽然不好看,小奶狗的时候模样不比那些所谓的贵族犬差。尤其是林书抱的这条,一身奶膘,全身圆滚滚的,深灰色的奶毛绒绒的,耳朵软软的耷着,乌黑的大眼睛带着幼兽特有的警惕和脆弱,直直的看着你,能把心都给你瞧软了。
林书见小奶狗不舒服的乱拱,忙换了个姿势,说:“是去三爷爷家逮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