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正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忽然收到一封法院传票。
不用说,又是王艳艳搞得鬼。
林氏火锅楼在县城里算是一个很有档次的地方,l县地方法院里的那些人平时没少在那儿吃火锅,林建不仅跟他们关系熟,部分人手里还有林建给的贵宾卡,这些消息灵通的人,知道林家有‘上达天听’的关系,都乐意为林家说话。另一方面,林建从不偷税漏税违法乱纪,偶尔有什么需要捐款集资的项目找到他,他都很好说话,几乎不会让人空手而归,典型的一模范好市民,有人忽然告他,他们一开始还怀疑是同名同姓弄错了的。
接到传票后,林建立刻跟一个交好的法官打了电话,问明情况,才知道王艳艳以日后不能生育、同时林建除林书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为由,争夺林书的抚养权。
林建气得火冒三丈,王艳艳这是把林书当成什么了?她是真心想要抚养林书吗?不是,她把林书当成了她的摇钱树,一旦林书归她抚养,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问林建要抚养费,按照法律,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除此之外,她就不相信,林书在她手里,想要点什么,林建敢不给。
王艳艳自认这是个绝好的主意,陈老三也很是赞同,额外又给了她五千块钱做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