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这起凶案的嫌疑人是谁吗?”谷平道。
她盯着他的脸不说话。
“是岑海13岁的女儿岑琳。”
“什么?!”她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
“岑峰事后回忆。他姐姐把他锁进地窖的时候,曾经对他说,有个通缉犯住在旅馆里,他和同伙商量当晚要来抢劫这家旅馆,并杀光那里所有的人。但警方调查后发现,那个通缉犯在案发前一天就离开了,并且巧的是,在案发的当天下午,他在另一个县城被抓了。所以,他不可能那天晚上跑到旅馆去杀人。你弟弟还说,他曾经看见你把一个黄色提包塞在厨房后的某个角落里,后来有目击者称在火车站附近看见过一个背着类似提包的小丫头。因此警方认为岑琳早有离家的打算——顺便说一下,当时你的身高是150公分,重约75斤。撇开年龄看,这样的体格跟体型娇小的成年人没什么两样。”
“他们居然认为?!真是白痴!白痴!白痴!”她猛捶了两下桌子,这时,她发现谷平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我知道dna不会说谎。”她道。
“是的。”
“可是,这也太可笑了。我当时才13岁。我只是想离开那个家。”
“这么说,你承认你就是岑琳。”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