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那具尸体后,我发现他想吃掉我,来修补自己的魂魄。我接受了一部分魔族的记忆,发现他们的寿命比人类长,而且天生具有魔力,我当时就想,人都可以转世,那么妖是不是也可以?如果我能一直活下去,是不是有一天还可以见到缨络。”
    “于是你反而吃了魔族的那缕残魂,变成了魔族。”天祈点点头,“这样一来就都对的上号了。”他又打量了良宵半天:“不对,你没把他吃掉,他还在你身体里。”
    良宵苦笑了一声:“几百年来,我都无法把那缕魂魄蚕食掉,这个身体是魔族的,给了他天然的养分,使得他越来越大。”
    “你吸食人类的血,是为了压制他?”
    “是的,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对人类的血液很抗拒,一接触就会陷入沉睡。”
    胖子怒斥他:“这么多年你杀了多少人?”
    “我怎么会杀人?”良宵瞪他,“基本上每隔30多年魔族的残魂会醒来一次,就需要新鲜的人类血液镇压。但你看看他死了吗?”良宵指着离死不远的林老爷说。
    大漠孤烟点头:“不需要那么多是吧!”
    “是的,我也想过吸多一点他会不会就被我吸收了,所以我曾经有一年抓过两个人。”良宵有些丧气,“可惜没有用,不管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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