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规定过贼长什么样,可马上那人,就是感觉不像贼。
如此追了三四条街,马上之人突然回头,望了她两眼,然后一勒缰绳“吁——”地停下来。那人没下马,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疑惑地问:“你是不是在追着我跑?你追我做什么?”
何当归听他问得好笑,许他做贼,还不许她追贼了么?她指一指那人胯下之马,告诉他:“这匹马是我的。”
“你的?”那人愣了愣,才张口反驳道,“这马是我的。”
何当归未料想到此人乃一泼皮,都已经被失主撞到了,还死鸭子嘴硬,于是毫不留情地点出马的特征:“此马全身毛色棕红,然而其项前的铃铛下却有两小撮白毛,它最爱吃粽子糖和米糕,还有,它还喜欢听我唱歌。”说着就唱起歌儿来,“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伴着她的歌声,那泼皮身下的马前蹄昂起,原地转圈走起一种类似舞步的步伐,脖颈扬高时,马铃下的鬃毛果然与别处大不相同,是一种雪白的长绒毛。这下子,马的主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了。
可是那泼皮仍然说:“小妹妹,这马真是我的。”因他胯下的马原地打转,不停他指挥,于是,他索性翻身下马,向那个满眼控诉的蒙面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