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见了。”
那人穿着麻布短衫,头戴着半旧的斗笠,只露出红唇和尖尖的下巴,遮盖了真容。由于彼此是老相识,何当归一眼就认出她是“疯女人”姝琴,而对方也不奇怪自己的伪装无效。
姝琴本是个清雅秀致的美人,自从关墨不在后,境况似乎越来越差,如果她把一切迁罪于何当归,也不稀奇。尤其,何当归现在看起来连站直都很吃力。
可奇怪的是,听了隐含嘲讽的话语,斗笠下的唇线轻抿,没有被挑起怒火,只是问:“别人都传我是疯子,你的眼神却像在看一个正常人,难道三小姐相信我没有疯?”
“疯与不疯看不出来,可在我印象中,姝琴姑娘一直都是聪明人,不做没有目的的事。正好我也不笨,不如你讲讲你的目的,看我能否帮上忙?”
“噗嗤!”姝琴笑得双肩一抖,“你想帮我?凭你?”
何当归懒散地半眯起眼睛,淡淡道:“听闻你‘疯’了之后,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家的清园,不是只因为那儿风景特别好,是吗?你是关墨之妾,但关老夫人不喜欢你,甚至称得上厌恶你。依着她老人家的脾气,怎么对待勾引儿子的狐狸精都不奇怪,可她却把城外的庄子放给你住,任你胡闹,心胸何其宽广!”
“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