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08节
,商贾得以日渐富豪,“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穆宗四十年,当日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三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这种钱重物轻的紧张状态,一直持续到唐末。商贾利用币质滥泛和钱重物轻的情况进行摊投机钻营,这也是其势力得到迅速膨胀的一个主要契机。
    中唐以后,商业在各个方面都有有利条件来促进其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朝廷对商贾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中唐以后,盐、茶、酒的榷利和商税所得是朝廷的财政重要来源。为了保持和增加这笔收入。其所有有关这方面的生产者及商贾,均隶属于中央的户部、盐铁、度支等三司,给予免除州县差科杂徭的特权。朝廷非常注重维护所属商贾免受差役的权力。如元和、长庆年间,朝廷两次下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应管盐商。官吏若有违犯,竟至所在县令贬黜,刺史罚俸。这些优惠待遇为商贾获利致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他们只要挂名盐、酒、茶商就可以不入州县征。
    其次,朝廷要制止各级官吏侵犯商贾利益。如唐代宗大历末年下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肆货易者,罢之”。宣宗大中年间,盐铁转运使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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