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08节
商贾致富后结交豪贵,就能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无恶不作。
    这一时期藩镇势力突长,商贾们更贿赂藩镇,来提高自己的政治力量,“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一些藩镇境内,只要商贾及其弟子贿钱献财,就能成为将官。
    大商贿结大官,小贾贿结小吏,逃脱赋役,从两京到各地方上都盛行,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宜宗等朝,都曾下诏令,严禁富商大户在禁军、各级官府和藩镇获得一席之地。诏令的一再颁布,正说明整个官僚阶层的腐败已经无可救药。同时也表明中央集权的日趋衰弱,从而宣告了唐朝初期以来的抑商政策已经彻底失败。商贾势力的膨胀,不仅迫使朝廷承认富商贾本身差役的优惠特权,而且实际上他们已经多是全家都免掉差役了,豪商富贾大都逃脱赋役,官府的徭役赋税全都转嫁到贫民身上,朝廷腐败和一般官僚的贪婪,导致了国家政治、经济的混乱。正是“君与有司受奸商之豢,以毒民而激之乱……朝廷欲之速仇,不得其术,而墨吏贪奸商之贿,为施网罟,以恣其射利之垄断,民穷国乱,皆所费恤也”。由此可见,官商的本质联系,贪官和商贾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利益均沾,共同剥削广大人民,使他们陷入饥寒交迫的境地。这正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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