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08节
买-官,或者以地主的身分通过科举走入仕途,这是促成门阀士族制度瓦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有一定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阶段,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定政治制度。
    商贾为官在唐代初期已经出现。如唐太宗时,安州富商彭通献布五千段供应攻辽东军费,即赐文散官宣义郎名号。河东商人裴明礼,“贞观中,自古台主簿,拜殿中侍御史,转兵部员外,中书舍人,为正五品上”,“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百司奏议,丈武考课,皆预裁焉”,是皇帝亲信,握有大权。唐“王朝得五品官皆升土流”,“五品家,终身高卧,免有徭役,不易得之也”。可见就在太宗规定了商贾所授的官职不得超过的等级,商贾也可获得十分高贵的官品,打破了“朝廷显官须是公卿子弟”的局面。封建法令总是根据统治者的最大利益来加以制定,因此,一般的法律形式经常和特诏相矛盾。如高宗时,大商彭志筠献绢布二万段助军,即“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武周时,酷吏候恩止,原是醴泉卖饼食的商贩,也官至五品,岭南投机商陈怀卿“仕至于梧州刺史”,均成为握有朝廷和地方军政大权的显要官吏。这类现象,实质上是和唐最高统治者贯彻执行打击豪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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