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40节
免授逾时之赏,允协称霸之宜。”所言应符合当时实际。只不过其后,大唐帝国轰然倒塌,群雄纷起,各自为政,为维护自我统治,墨制方才公然行之。
    可见墨制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对皇权和中央集权构成很大威胁。所以晚唐和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进行过系列的整治。唐僖宗曾在中和元年(881)和中和二年(882)两次下诏“不得更议承制者”,意欲收回墨制之权。但高骈等跋扈之臣依然我行我素,以墨制除官,朝廷也是奈何不得。可见,唐末朝廷虽然努力想规范选官任官之权,可形势已与之前有天壤之别,只得听之任之。直到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政出多元的时局之下,只有当中央政权达到相当实力,地方有所顾忌,才会对墨制之权有所收敛。如后唐明宗就曾对各地墨制所授之官重新整编,由朝廷予以确认。对此,《五代会要》记载道:“……墨制官员,并须得本道覆验,具历职申奏,所司简勘不虚,亦给与公凭,将来降资授官,仍限一周年内改正。”《册府元龟》卷六三三也有类似记载。就是说墨制所除官员如果其为官凭证“具历”无误,则可由朝廷发给“公凭”,以示承认,否则将被清理出职官队伍。这种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之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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