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府命令天下州县建置义仓,规定王公以下的土地亩税二升,以备凶年。中宗以后,国家财政日益拮据,义仓存粮全部用作填补政府的亏空。就这样义仓粮成了国家的一项重要税收,连名称也改为“地税”。到天宝年间,地税和户税的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成为向两税法过渡的先声。终于在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在户税和地税的基础上制定了两税法,在全国推行。?
二、两税法内容?
两税法包含了极其丰富的的内容。?
“两税”之得名系由收税时分夏秋两次征收而来。“两税”之名也不是杨炎的独创,早在玄宗时就有文献记载,《唐会要·租税上》载:“天宝九载十一月敕,自今以后,天下两税,其诸色输纳,官典受一钱已上,并同枉法赃论。”这里的“两税”是指租庸调,与后来“两税法”的“两税”不同。杨炎只是引用“两税”的名称,“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采纳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具体内容如下:“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