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顺政务院名义行文山西省,清查土地,有被夺田产者“归还本土”,无主者分于流民。并免山西一年赋税,停征前明时期沿袭至前清时期的三饷,并取消与官府有人身依附关系的民户,使之统为自由民。
大同地区因姜骧缘故仍存在前明卫所军制,陆四诏谕姜骧部为一镇编制,其余军士或为地方兵,或解散发田务农,于军中年限较长者另给予一定银、铜,或可给予无人居住空屋,由地方给予一定资助,使其自力更生。
此外还有各项政策,都是政务院那边早就拟定好用于大顺全国的。
种种政策之下,自是陆四有意减轻山西及大同地区百姓负担,避免晋省再次发生大规模动乱,对社会生产造成大面积破坏。
为了避免“恩诏纷纷下,差官滚滚来。朝廷无一事,黄纸骗人财。”这一前清口惠而实不至的现象,陆四除措词严厉,命进驻山西各部监督地方政策实施外,便是要在中央政府成立后选调专门人员进驻山西,协助山西地方进行全面的改制、清理。以后每占一地,都要如此,确保大顺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执行。
这个由中央派驻的组织可以称为督导,也可以称为中央改制小组,成员这一块将由正在通州“集训”的上千前明、前明降官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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