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是从,不是摒弃‘活法’。
这个事件,部分人所谓的‘无法可依’,恰恰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不够全面。
当然,也有一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这就是坏了。
看到有些评论,真的感叹:傻子不少,坏人也不少。
第一种辩护论调:不能穿和服?那干嘛不买日本车,不用日货?
这种人,要么是真傻,要么是真坏。
和服是一件衣服那么简单?它是文化符号!
和服也好,汉服一样,行使的第一职能,不是服装的职能,而是文化职能。
真要只是一件衣服,干嘛要穿和服,不麻烦么?方便么?
穿和服的人,是为了保暖或者遮体才穿和服的吗?
肯定不是。
文化和物质产品能一样?
抗战时,我军可以缴获日本武器抗日,难道就可以穿着日本服装招摇过市么?你试试。
文化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和汽车,电器这种物质用品性质是一样么?
物质和精神是哲学上对立的两极,有人却混为一谈。
犹太人可以买德国产品,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他们能用纳粹符号么?
说这话的人,我很怀疑数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