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刘邦规定:无论是寻常农户之家,还是元勋功侯、朝臣贵戚,在户主的直系男性血脉到达‘始傅’的年纪,即十七岁的法定纳税年纪之后,就必须强制性分家。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把户口本单独拿出来,自己成为户主。
但这样的‘分家’模式,也有一个弊端。
——既然是要分家,那家族财产的大头,肯定是要由具备继承权的长子、嫡长子们拥有;
且长子、嫡长子等具备直系继承权的群体,也并不包含在‘分门别户令’之内。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
我作为一家之主,肩负着家族延续、宗祠繁荣的神圣使命,那我就必须保证:我这一带积攒下来的财富,要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交到继承人,即长子手中。
而对于那些必将会分门别户,三代之后就形同陌路的庶子、幼子,‘我’并不舍得给他们分太多家产。
所以,‘我’大概率会把田、宅、铺等固定资产全部,起码是绝大部分留给长子,只给幼子们分一些钱粮细软,让他们自谋出路。
在这样的行为逻辑下,‘余子’这个群体,也就应运而生。
余子,从来都不分家世、出身,无论是农户之子、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