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
更有甚者,并不满足于只是通过这个“公民投票法”,他还要在明年“3.20总统选举”中把它付诸实施,使之从文字变为现实,从成文法变为习惯法。如果这次“公投”得以举行,那就等于开创了一个先例,今后不管谁上台都可以打着所谓“民主”、“人权”的幌子利用“公投”来反对大陆,直至宣布“公投制宪”和“立”。由于的玄机早已被识破,因此他极力辩白说,“近来有人谈族群和解问题,但事实上,台湾没有族群问题,只有国家认同问题,也就是要不要认同‘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要不要认同‘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样一来,同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的一个中国原则还有什么共同之处呢?这不明明白白证明台湾当局正在改变台湾的现状吗?
更有甚者,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院会之决议,就悠关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民投票。”这个“公民投票法”不但公开宣布了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而且把大陆作为“敌国”看待,影射大陆的军事部署使台湾“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的这种做法明明是在把台湾同胞拉上与大陆为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