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嗎!充其量我也不過是初中生,相差遠了!”
“別別別,二位千萬別這麼說,要不是老娘耳提面命地教誨,我哪兒行哦!不說了、不說了,再見!審出名堂立刻告訴我!”說罷,領著小黃駕車歸去。
幾天後,消息傳來,雙胞胎兄弟只承認直接殺死林先生夫婦的叫龜田四郎,合謀的是三郎。受誰指使、領導?殺人動機是什麼?概不交待。什麼樣的刑都挨得下來,寧死不開口,神仙難下手。後來被香港警方引渡再審,也沒有結果,被判終身監禁,死在牢里。
不過又發生了一件怪事,被綁架的小寶爹娘晚上突然又來造訪偵探事務所,還帶來500塊大洋,說是繳納勞務費,他們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的價碼,按照經濟價值的1%付款。
鮑母連聲拒絕:“不是說好了的嗎?你家孩子被綁架不算,還遭遇火神菩薩光顧,人禍天災,偵探費用就免了。眼下重建家園,正需錢款,不必照章辦事!”
鮑丫頭也贊同:“真可憐哪!正所謂“屋漏更糟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雪上加霜。這錢我們不能收,否則有違我們當初的經營宗旨。”
男的先說:“老阿奶,迪樁事體噱頭來,小寶被救回來額第二天半夜里火燒,第三天照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