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手扶起我的下巴,连同我的眼泪,一并吞进炙热的吻里。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相遇是矜持,相处是忍耐。
这句话来形容邹渐,在合适不过,两年的时间,他其实已经忍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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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八点,车子到了南山寨子。
邹渐下车替我开了车门,满脸的笑意,俯身钻进车内轻轻一吻,“我抱你过去,呵呵…”
“我自己能走。”
“恩。”
我和他此时像吵架后刚又和好的情侣,他的开心不是源于那个炙热的吻,而是在吻后,我答应他的一件事,回温哥华后,就结婚。
只是没想,他会这么高兴。
人总是要有归宿,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他。
看他开心,我心里也觉得舒坦了许多。
下车,两人牵手走了半个小时的路,不觉累。
我身上戴着王眉仙之前给我的符,所以短时间的内可以压制住甄晗的鬼气。
很久没有来南山寨子,这里没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路好像比之前宽了。
远看的时候,还是那么旧,略带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