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本。”
在筹组南京临时政府时,孙中山主张实行总统制,不设总理。宋教仁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应设总理。一些拥护孙中山的同盟会干部认为宋教仁主张内阁制,是因为他有当总理的野心。宋教仁并不在意,继续为民国官制建设殚思竭虑。原来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了只设大总统,不设副总统,中央政府只设五部。宋教仁提议增设副总统,行政各部则不加限制。在宋教仁的倡导下,各省代表会议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决议政府设9部。孙中山提议宋教仁出任内务总长,因国多数代表反对,他只能屈就法制局局长。
政治上的挫折并没有使宋教仁气馁。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拟订出《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各部官制通则》等法规,使政府部门设官分职有章可循。蔡元培说:“民国官制,先生所创定也。”也有人说:“在民国法制建设方面,宋教仁建树多,堪称中国的杰弗逊。”
防止专制制度复辟,将民主共和国的观念铸入国家根本大法,是宋教仁最为关注的问题。他主持拟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赋予民选的立法机构参议院以广泛的权力,以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草案坚持内阁制,规定“内阁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