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他写了些什么内容,但对字体还有点印象,真的。”
    我终于能够认定,全部的这些案子里面,绝对有样什么东西,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超出了科学所能认知的范围。
    甚至,已经远不是“催眠”这种半科学半神秘的东西能够解释的了。
    我的想法是,从生理意义上,“桥桩案”的死者是老张头不会错,但是凶手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段,改变了他的精神,或者说是心理认知,使他以为他是另外一个人。
    这就是我之前所提到过的那个“变”字的意义,凶手选择一个性别和年龄合适的人渣,用诡异到近乎灵异的办法,将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渣,也就是梁宝市连环命案的真正凶手。这样一来,连环案中最大的疑点解除,复仇的说法成立。
    我突然想起那天代芙蓉说的话。
    他当时用了“鬼附身”这样的字眼。
    即“上帝之手”把梁宝市连环命案真凶的灵魂,附到了几个他们选定的人渣身上,这样,杀死他们,也就等于杀死了仇人。
    那会我觉得他神经错乱瞎扯。
    但是现在我觉得,他可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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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