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或许是因为他见过的人间悲喜剧太多,见怪不怪了吧!
“你是想告王厚义什么?”耐着性子听白素珍讲了好半天,苏庭长打断她的话问。
“我告他强奸罪、重婚罪、侵占房屋罪、虐待老人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白素珍一口气说出了好几个罪名。这都是她参加《民主与法制》刊授学习接触过的名词。
听到这里,苏庭长就知道白素珍是一个对法律似懂非懂的人。
常言道:生苕甜,熟苕粉,夹生苕就冇得整。象白素珍这样的“半瓢水”是最难应付的,糊弄肯定不行,解释又得费很多口舌。
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就碰到这样一个难缠的妇人,苏庭长心里暗自叫苦。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开始耐心地解释。
强奸罪法院不会受理——就算王厚义1962年真的强奸了她,那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早过了诉讼时效。
重婚罪必须由受害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自诉。王厚义重婚,受害人是胡月娥的丈夫,只有胡月娥的丈夫或其监护人,才有权利起诉。白素珍无权控告。
间接故意杀人罪不成立——王厚义发现老人服农药后,已经将其送到医院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