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听完了起诉状和答辩状之后,归纳问道:“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如下:被告赵芸(笔名:懒云)著作的《流苏传》是否对原告李慕雨(笔名:慕雨)著作的《凤雏传奇》造成侵权。”
陆渝州作为原告代理人,率先举证。
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装妥帖,眸光清冽,在法庭上眉眼显得凌厉了几分,一点都没有平时的吊儿郎当和装腔作势。
他露出了微笑,出示了四份证据:“一份是B市知识产权所鉴定的抄袭鉴定意见书,这份证据,用于证明被告对原告慕雨造成侵权。第二份证据是慕雨在其个人博客上所发表的无抄袭声明以及部分微博账号曾经的回复。第三份证据是论坛ID:风风风云发帖纪录。第四份证据是慕雨的粉丝制作的调色盘打印件,附录有两本书相对应的纸质章节复印件。”
被告方律师反驳:“审判长,证据一粉丝制作的调色盘并无法律效力,也无科学依据,更无权威,大多数内容为生拉硬拽,不可用作法庭证据。”
懒云一直沉默,没有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陆渝州没有什么表情,垂眸的时候,眼角闪过笑意。
懒云那边出示的证据,也是他们委托的无抄袭鉴定意见书,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