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网游小说 > 重生之娱乐宝鉴 >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开庭
    “顾先生和赵小姐是公众人物没错,但我有必要向法官、陪审团和法庭内的所有人强调,在他们是公众人物之前,他们首先是具有完全法律权利的合法公民,他们享有香港法律赋予的所有权利,包括*权、名誉权等等。在法律的威严性面前,任何东西都应该摆在次要地位。”

    “被告方《娱乐新周刊》以顾先生和赵小姐是公众人物为理由,刊登严重损害顾先生、赵小姐及其他相关之人名誉的报道,在法律层面已经属于事实上的犯罪行为,我想请问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团成员。是法律的威严性重要,还是应该让法律给‘公众人物’这四个字让道?”

    “再则,媒体的职责是给公众传递信息,在舆论与事件之间搭起沟通桥梁和引导公众舆论的作用,因此任何一家专业和有良知的媒体都应该把‘严谨’这两个字放在首位,如果为了保证信息的所谓及时性和新闻效应就忽略了消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我觉得还不如不报道的好。因为可能就是因为你的错误报道,而导致一些不可预知的事情发生,比如某些人因此而受到伤害。”

    “《娱乐新周刊》为了报社的利益,刊登了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侮辱性词汇的报道在侵犯了顾先生、赵小姐及其他相关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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