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顾辰起诉《娱乐新周刊》和倪振名誉侵权第一次开庭,此次庭审共分两部份,分别是审议《娱乐新周刊》是否侵权和审议倪振是否侵权,采取的是公开形式,吸引了大量媒体和公众,但是法庭的听众席位有限,只有一小部分媒体获准进入法庭,更多的记者只能在法庭外等待。
在第一部分庭审开始之后,《娱乐新周刊》的代理律师首先起身做无罪辩护:“法官大人及各位陪审团成员你们好,对于顾辰先生起诉《娱乐新周刊》侵犯名誉我个人和《娱乐新周刊》的拥有人董加鹏先生都感到很遗憾,或许《娱乐新周刊》的报道真的给顾先生及其他相关之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失,但我并不认为侵犯了顾先生及其他相关之人名誉的是《娱乐新周刊》。”
“《娱乐新周刊》只是如实的刊登了受采访者,也就是倪振先生所说的话,我这里有采访时的录音,在刊登的报道中编辑没有加入任何主观捏造的语句,可以说我们只是一个转述者,主观上并没有侵犯顾先生及其他相关之人名誉的想法。另外,顾先生和此次案件中的主要人物赵雅之小姐作为公众人物,就有义务接受公众的监督,而报纸则是实施监督的主要工具。”
“但是我想指出的是为了保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