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谋反,该不该举报?呵呵,你不是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或许有人会问:举报商鞅谋反,有证据吗?没有。他们的原话,叫“商君欲反”。什么叫“欲反”?想造反。哪里想?心里想。心里想,能证明吗?不能。要证据吗?不要。因此,说白了就是莫须有,诬告。
    或许又会有人问:诬告也能成立吗?能。因为商鞅的新法只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告发,没说要有证据。同样,商鞅也没规定一旦查明是诬告,举报者就要负法律责任。总之,奖励举报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诬告的法律则是没有的。不难推测,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诬告和屈打成招的,一定不会绝无仅有。
    只不过,现在轮到商鞅了。
    实际上,商鞅被诬告后,很清楚自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只好逃亡。他跑到秦国的边境,想住店,却住不进去。店老板说,商君有规定,所有的客人住店,都要出示路条、护照或者身份证。如果没有,就不能收留。如果违法收留,而客人碰巧又是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么,这人将来判什么罪、受什么罚,旅店老板也判什么罪、受什么罚,这就叫“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简称“连坐”。14店老板并不知道来人就是商鞅,商鞅自然也不敢出示什么证件,于是便长叹一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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