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六章 成事在天 第二十三节
郡,由各边郡太守、属国长史统领。本朝实行征兵制和募兵制。

    光武皇帝之前,兵役与劳役不分,统称

    “徭役”。成年男丁从二十岁开始,每年在本地服劳役一月,称

    “更卒”。二十三岁以后服两年兵役,叫

    “正卒”。先在本郡当一年的郡国兵,进行军事训练,获得必要的军事技能,然后回乡务农,成为国家的预备兵。

    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

    “戍卒”或

    “卫士”。如遇战争,须随时应征入伍,至五十六岁才能免役。此为征兵制。

    到了光武皇帝晚期,朝廷取消郡国兵后,征兵制渐渐消失,只能靠招募士卒打仗了。

    大司马大将军从去年开始筹措修改兵制,为此,他特意把镇北将军鲜于辅从幽州请了回来,专门主持此事。

    老臣中,张温、崔烈、马日磾都曾在朝中担任过太尉,对大汉兵制的利弊自然很清楚。

    几位大臣经过数月的研讨后,拿出了一个初步定策。这个定策先后给北疆军中的数十位将军、中郎将和校尉看过,仔细征询了他们的意见,修改了十几次,但今天拿出来的还是一个不完善的新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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