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先生,兔头的两片下颚最是肉多味美,每片都可以佐下一两酒。”
“刘芒先生果真是此道中人。”南宫瑾大笑,伸手将酒杯满上。
当口腔中酒液和麻辣的感觉开始消散后,刘芒又吃掉另一半下颚,闷下一口酒。
两瓣下颚上的肉吃干净后,余下的两块骨头呈7字型,就像两把小手枪。
刘芒捏起其中的一块骨头:“现在是二两了吧。”
“没错。”南宫瑾微微点头,又将酒杯满上。
“那好。”刘芒伸手拿起兔头上颚的部分,用7字型的骨头将眼窝处的肉挑出来,放入口中。
“嗯,兔头眼窝的肉质略带胶质,又有点嚼头,但是并不适合佐酒,只适合慢慢品味。”
“没错!英雄所见略同!”南宫瑾一拍手,又笑了起来。
吃掉眼窝附近的肉,刘芒将兔头上鼻梁揭开:“嗯,这里的肉质有些柴,能下酒,但不多,也就半两吧。”
说完,刘芒将兔头鼻梁附近的肉挑起来吃掉,抿掉半杯酒。
“嗯,兔耳其实是道好菜,可残留在耳根附近肉质并不多,同样是半两。”刘芒直接将兔头上颚送到嘴边,轻轻啃干净耳根附近的肉,喝掉剩下的半杯酒。